您所在的位置:首頁 > 婦產科醫(yī)學進展 > 專家筆談:催不催產 誰說了算
研究表明,催產與自然分娩存在的剖宮產手術的危險性高低與是否減少剖宮產風險、是否增加圍產期相關疾病均無顯著差異。去年,波特蘭市俄勒岡的 Caughey 教授曾指出與自然分娩相比,過多的催產會使孕婦剖宮產的可能性增加。近期,Caughey 教授再次對該問題做了詳細闡述,發(fā)表在 Am J Obstet Gynecol 雜志。
催產的選擇是個棘手的問題,選擇自然分娩而繼續(xù)妊娠,有可能安全地自然分娩,但是同時也可能增加妊娠并發(fā)癥,如先兆子癇、胎兒生長受限、羊水過少等。超過 41 周或 42 周時,盡管繼續(xù)產前檢查,但大多數的臨床醫(yī)生已經開始給予臨床干預。
各種研究可以通過隨機性前瞻性試驗來完成,試驗通過特殊孕周催產與實施自然分娩相比較。對于回顧性研究,比較對象就必須進行仔細考慮和選擇。通常情況下催產并不難,難的是在沒有催產指征時如何選擇是否催產。
首先,若需要比較妊娠 38 周時的催產情況,那么自然分娩組包括 38 周自然分娩的孕婦嗎?既往的比較研究中,在 38 周自然分娩的孕婦是不包括在內的,因為孕 38 周自然分娩和 38 周催產是有區(qū)別的。如果孕婦在 38+1 周催產,那么她也很有可能在 38+2 周或者 38+3 周等待自然分娩。
目前有兩個比較自然分娩與催產的研究發(fā)現。在對圍產兒的影響中,Stock 等發(fā)現不管是否是自然分娩,在相同孕周自然分娩或者催產對圍產兒的影響都較小。但是對剖宮產的結局進行比較發(fā)現,這些從自然分娩因為產科原因轉為實行剖宮產的孕婦,與催產失敗實行剖宮產的孕婦相比,前者的剖宮產的風險要小些。另外,在相同孕周情況下,自然分娩因為產程原因而進行了催產的孕婦,失敗后實行剖宮產其風險要比直接催產失敗實行剖宮產風險要高。
Darney 研究認為,不管催產還是自然分娩在降低圍產兒死亡率和剖宮產率是相當的,但是積極催產的可能發(fā)生并發(fā)癥的風險相對較低。另外,研究中還必須考慮的是其他的產科并發(fā)癥,如妊娠合并糖尿病、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壓等。由于這些疾病在妊娠前均已發(fā)生,并且其本身就是催產的指征,如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壓可能誘導先兆子癇前期。因此,研究人員應該排除合并有這些慢性疾病的孕婦。
以 Bailit 為首的研究人員將沒有醫(yī)學指征而進行催產的初產婦與自然分娩的孕婦進行比較。他們發(fā)現,大多數于 39 周進行催產的孕婦,其圍產期感染、會陰Ⅲ度或Ⅳ度裂傷等并發(fā)癥相對減少。值得肯定的一點是胎齡大于 39 周的新生兒因并發(fā)癥而進入重癥監(jiān)護室的數量有所減少,孕齡大于 40 周的新生兒發(fā)生呼吸道并發(fā)癥的數量也有所減少。
研究還發(fā)現妊娠 38 周和 40 周沒有催產指征而采取催產措施則剖宮產的機率會增加,39 周的孕婦是一樣的結果。同樣,即便總產程時間正常,催產的孕婦其潛伏期可能有所延長。這是第一次多中心原始圖表數據研究,提示孕 38 周或 40 周的剖宮產機會可能增加。
與其他人研究的比較成熟實驗研究相比,這項研究使得妊娠期治療方案復雜和富有爭議性。過去 5 年,避免在妊娠 39 周以前無醫(yī)學指征情況下就進行催產有了很大進步,但是在妊娠 39 周和 40 周是否催產卻還缺少明確的指南。現已經普遍認為,孕婦的催產指征是在仔細權衡催產的風險和自然分娩可能發(fā)生的風險情況下做出決定。
對于先兆子癇、胎兒生長受限等產科并發(fā)癥,目前的前瞻性隨機性研究很少,但是這些并發(fā)癥卻是產科分娩最關心的問題。因為不論其對胎兒還是母體的危險性均太大,合并有這些并發(fā)癥的孕婦則不再適合自然分娩。現在已有明確的證據說明妊娠 41 周積極催產可能減少剖宮產的可能,同時對圍產兒的死亡率也有所降低。
因此,對于已 41 周的孕婦目前更提倡催產而不是自然分娩。對于 39 周之后、40 周之前和 40 周余 6 天或者 7 天還沒有足夠的證據來給出固定的分娩方式。
另外,盡管此時催產有一定的好處,但是無法確定的是,就算催產的花費達到最低也必須考慮催產是否值得。目前研究發(fā)現分娩時間平均 3 小時,這 3 小時的花費是比較高的,因此,需要在分娩前充分考慮,如果沒有充分證明有利的前提下最好不要使用昂貴的設備。值得注意的是,妊娠 41 周催產的花費是有效而直接的,但是妊娠 39 周則沒這么有效了。
在必須對自然分娩還是催產進行選擇時,重要的是明確其潛在的影響,如考慮是否使剖宮產可能性增加和此次妊娠或者下一次妊娠合并癥發(fā)生的可能性大小等問題。值得一提的是,孕婦和醫(yī)護人員應該共同協商對分娩方式作出選擇。